1月15日,从衢州市公安局了解到,为进一步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,巩固安全生产基础,努力营造更安全、舒适、整洁的城市环境,我市正在制定方案,拟于2018年春节起,
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春节期间的传统习俗。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社会生活的变迁,如今越来越多人在春节期间或是不再燃放烟花爆竹,或是选用仿真电子鞭炮。
衢州市区当前执行的禁燃烟花爆竹规定是全年一律禁燃烟花爆竹。但往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、正月十五的8天内,在市区指定范围和区域内可按规定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。
但近年来,我市春节、元宵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,因此引发的火灾甚至人员伤亡画面触目惊心。去年,沈家就有市民在燃放过程中因一颗烟花意外炸膛,造成其身体多处不同程度烧伤。
“而且这几年的春节、元宵期间,衢州市区因为燃放烟花爆竹,PM2.5数值几乎天天爆表,环境污染十分严重,市民生活很受影响。2016年衢州市区PM2.5平均值在全省排名第六,其中就受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很大影响。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方向荣说。
因此,根据上周召开的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协调会议要求,往年衢州市区中心区及西区、衢江、衢化的春节、元宵节限燃范围内,从2018年春节起,拟将不再开放烟花爆竹的燃放。
衢报传媒集团记者同时了解到,根据初步设想,上述区域内今年将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,并禁止销售烟花爆竹。
此次在市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具体方案,目前正在研究起草中,正式方案预计将于1月底前确定。
民警同时提醒,市区居民今年还请不要再去购买烟花爆竹,家中已存储烟花爆竹的请抓紧处理。如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,将受到依法处罚。